您好,欢迎进入山东莫尔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全国服务热线

019-67727416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关于空气压缩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空气压缩机的安全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4-11-22      点击次数:350

1] 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2] 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3] 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在井下,固定式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设置在453个硐室内。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和报警。

[4] 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必须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1.4倍。
 
[5] 要认真检查空气管道,保证不漏风。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鱼山街道金兴路A888号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传真:019-67727416

  • 13946351190

    免费销售热线

    593210992
  • 微信二维码

    网站二维码